浙江兰溪展出传承近900年棉毯 展现宋代纺织业水平******
中新网金华1月18日电 (张斌 董易鑫 陈志恒 朱彦轩)1966年8月,在当时的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县(现为兰溪市)香溪公社密山大队,人们发现了一座南宋墓葬,墓中出土一条棉毯——这是国内迄今为止发现最早、最完整的惟一一条南宋棉毯,距今已有近900年,现为国家一级文物。
1月18日,在“寻宋·一张南宋棉毯的故事”特展上,兰溪市博物馆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棉毯名为密山棉毯,长2.51米、宽1.16米,缝制了由81枚开元通宝和北宋钱币排列组成的6个互相连接的方胜纹图案。这条棉毯的出土有力证实了南宋时期,婺州(金华)一带特别是兰溪的棉纺织业达到很高的工艺水平,并改写了元代黄道婆带回棉纺织技术的历史,将棉纺织史向前推进了约100年。
据介绍,由于墓葬发现时间早,当地对于文物的保存条件不足,出土的棉毯及其他文物一直保存于浙江省博物馆。时隔56年,密山棉毯终于回到“家乡”兰溪,并在兰溪市博物馆展出。
“寻宋·一张南宋棉毯的故事”特展分为“他是谁”“何以不朽”“他们的日常”“棉毯之谜”四个篇章,共呈现62件(套)文物。特展将持续到今年3月。
特展开幕式上,兰溪市委书记戴翀表示,千年宋韵今犹在,一张棉毯照古今。透过密山棉毯,不仅可以一探八婺大地棉花种植史、棉纺织史,也可以串联起兰溪的水运交通史、商贸史及民俗风情史。
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官网介绍,该市位于金华市西部,钱塘江中游,金衢盆地北部边缘。当地自古有“三江之汇”“六水之腰”“七省通衢”之称。
纺织业一直是当地传统优势主导和重要支柱产业。目前当地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纺纱、织布、印染、色布、牛仔、家纺毛巾、服装、产业用布等一系列产业链,发展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棉纺织面料生产基地之一,纯棉弹力休闲面料产量居全国前列。截至2021年,当地年产3.5亿米牛仔布,产量居全国之首,各类毛巾总产量居全国同级县市前列,被称为“中国织造名城”“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
“纺织业是兰溪传统支柱产业,密山棉毯印证了兰溪纺织业的悠久历史、精湛技艺和重要地位,与兰溪打造‘智能织造示范地’的战略目标高度契合。此次密山棉毯展出及后续研讨,将进一步增强兰溪人的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为兰溪纺织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文化支撑、凝聚思想共识,坚定再创辉煌的信心和决心。”戴翀说。(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